本报北京3月26日电(记者王娇萍)企业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主体,企业工会在贯彻《劳动合同法》中担当重任。记者从全总今天在京召开的企业工会主席座谈贯彻《劳动合同法》会议上获悉,在各企业工会的积极努力下,《劳动合同法》在规范劳动用工制度、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方面的积极效应不断显现,企业发展正逐渐从中受益,有的企业经营成本不仅没有增加反而下降。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德明、张鸣起出席会议并讲话,肯定了各企业工会为贯彻《劳动合同法》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大家抓住《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机遇,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努力推动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为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座谈会上,航天部一院一部工会、沃尔玛南昌八一广场店工会、深圳富士康公司工会、广东发展银行工会等8家不同所有制企业工会的工会主席结合所在企业的实际,畅谈了贯彻《劳动合同法》对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实现互利共赢的积极意义,以及工会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并介绍了各自的具体做法和经验。大家一致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反过来也为企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实践证明,贯彻《劳动合同法》,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针对社会上对《劳动合同法》存在的各种误读、误解,与会工会主席呼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方和劳方对这部法律的认知度,消除有关方面对一些重要条款的认识差距,还《劳动合同法》以真实面目,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北京世元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金雄还拿自己所在企业给大家算了算账,一系列数据显示,贯彻《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促进了员工队伍的稳定,带来的是企业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的明显提高,综合来看“企业经营成本不仅没有增加反而下降”。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工会在贯彻《劳动合同法》中的地位和责任,并在多处赋予了工会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对此,与会代表认为,这对工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工会依法维权的权威性和工会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为提升企业工会的影响力、号召力提供了新的平台。另一方面,也对企业工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企业工会急需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特别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尽快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社会协调能力,真正做到依法维权,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座谈中,各位工会主席还就企业贯彻《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交流了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