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3月29日电(记者刘丹)上海市金山区法院首次对欠薪企业下达“支付令”,为13名农民工成功讨回薪水。这是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上海法院受理的首批“支付令”案件。
上海锃钢五金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塔港村,夏火林等13名公司员工均为金山卫镇塔港村村民,从公司成立之日起一直在公司从事铸造工作。
2007年,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屡欠货款,薪水支付成了问题。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夏火林等13人向金山区法院申请了讨薪“支付令”,要求公司付清所拖欠的薪水共计人民币13.7万余元。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
2007年12月3日,上海市金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金山区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上海锃钢五金有限公司的资产予以冻结、查封,请求保全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法院接到申请后作出裁定,依法冻结了该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5万元,并将此笔款项返回给农民工,为农民工成功讨回薪水。据了解,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欠薪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一规定为劳动者解决欠薪提供了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