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为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镇江市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项目利润率不高于3%,严格成本审核和定价;同时继续完善普通商品房“一房一价”和“一价清”制度,防止商品房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镇江规定,今年对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建房、廉租房收费实行减免政策;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利润不高于3%。
与此同时,对廉租房租金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科学、合理地制定廉租住房租金价格。为防止商品房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镇江明确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郑焱)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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