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
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
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
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
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
本报北京4月2日讯记者王斗斗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到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每一个环节。
最高法院要求,要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要依法受理和审理好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案件。
———要坚持公正司法,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要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及时化解纠纷。
———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官”民和谐。
———要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宏观调控措施和行政执法行为。
———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