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决”彻底告别了太原死刑执行的历史舞台。4月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3月1日起被依法判处死刑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罪犯,全面实行以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注射成为太原市实施死刑的唯一执行方式。
注射死刑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注射死刑不像人们在电视剧中看到的那么简单。枪决到注射执行死刑,一个方式的变化牵扯到太多的内容。至少执行死刑的成本,是一个长期被忽视,但实际上最重要的因素。
地点选择也是个难题,注射执行死刑要有固定的执行室,执行室设在法院不可能,在居民区里老百姓不愿意,在医院里医院不同意,到郊区路程又太远。几十年来,太原市中级法院一直没有执行死刑的固定刑场,曾在郝庄、乱石滩、火化厂附近旷野等处开辟过临时刑场。在晋源区的临时刑场,因修建高速公路取消后,法院还多次借用晋中市的刑场执行死刑。截至目前,太原通过注射执行死刑共八人。
枪决与注射的成本区别 枪决的成本有多大?在相关资料上可以看到,枪决的执行成本在各种刑罚中是最低的。它不需要任何技术和复杂器械,一支短枪或长枪,一堵墙或一棵树,一名死刑犯就可以被快速处决。不过实际操作中,枪决成本附带的成分很多。早些年要枪毙一个人是一个浩大工程:要组织设置刑场,其中包括立靶挡、插红旗……仅戒严一项,就“没有百十来人不行”。而从监狱到刑场,一路上都要戒严,“开道车、警车、囚车,这样一个车队一般都有几十个人。”在“严打”期间,有时枪手不够,还要调警。
而注射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较大,不过注射的方式体现的是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进步,这也是使用这种方法的主要原因。
太原中院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视,从2002年起就开始进行酝酿和筹备。2003年7月27日,太原市中级法院决定建设“注射执行死刑刑场”。同年8月30日,太原市中级法院第一次试用注射方法对两名罪犯执行死刑,2004年11月,太原市中级法院新刑场建成即将投入使用。
新刑场位于杏花岭区小返乡、中涧河乡、尖草坪区新城乡三乡交界处,距永安殡仪馆仅几百米。是目前全国法院占地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的固定刑场。
注射执行死刑再看不到血腥 “作为一种任务,注射死和枪决于我来讲没有什么影响,因为那是在执行国家法律。”曾经参与执行注射死亡的安警官(化名)讲述时说,“注射死刑确实体现了一种进步。”枪决与注射,在认定死亡的程序方面,几乎相似。但之前的各个程序与枪决则全然不同,直观上的感受是少了血腥场面,作为法警,安警官的感受或许更为直接。
安警官表示,在以往枪决执行中,为了保证命中率,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很近。“我们戴着手套,还有人戴口罩和面具,我们每人手里一支半自动步枪,命令一下就开枪。之后的事就由法医来做,如果没打死的也由法医来补这一枪。”这是一个短暂的过程,但对于枪手来说,这个过程造成的精神压力是长期的。而一些“行刑法警执行前要喝酒”等传闻是不真实的,最多有法院给他们安排的一顿午餐。
现在执行注射死刑的程序则更为简单:罪犯到刑场后首先被押进羁押室候刑,当进入受刑室后,便躺在执行床上。执法人员用规范、温和的话语告诉罪犯该怎么做。法警用皮带固定其上身、胳膊和腿部,然后把罪犯的一只胳膊从小窗口伸到一墙之隔的行刑室。当下达行刑命令后,法警按下注射泵按钮。注射药物完毕后,法医在电子检测仪上可以观测死刑犯的呼吸、心跳、脉搏。注射的液体是“无毒”的,目的是将死刑犯的痛苦减到最低。
“温柔一针”的意义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左发经表示,经过几次实践,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不仅体现了文明、人道,最大限度地减轻死刑犯的痛苦,而且避免了环境污染和扰民问题。太原市停止用枪决执行死刑而全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是我们太原这座具有2500年文明古城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标志。(山西青年报杨海马华)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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