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为何猛于抢劫?
一根保险丝要300元,调一个螺丝要500元,没用吊车也要收吊车费,汽车进入维修厂如“羊落虎口”,车主恐惧得宁愿弃货也不愿报警求救。今年3月初,国务院纠风办对浙江省高速公路施救乱收费现象进行督察。
□王继学
一般而言,在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意外,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寻求救助。然而,我们看到,在浙江省高速公路上,事故车主宁可让附近村民哄抢货物,也不要求施救。原因很简单:施救费太贵!过去,因为苛捐猛于虎,人们宁可冒着被老虎吃掉的危险而住在山里,可那是在万恶的旧社会!如今,车主宁可让附近村民哄抢货物,也不求救,这说明,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施救已经猛于抢劫!在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里,发生此等怪事,这是为什么?
都是垄断惹的祸!特权垄断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大祸害:一根保险丝要300元,调一个螺丝要500元,面对“狮子大开口”般的漫天要价,不服从就不让你把车开走。按规定,未经当事人要求到达现场的施救车辆,免收起步费,只能收取相应作业费。但许多施救公司“不请自来”,仍然强行收取起步费。一些施救单位还收取“预警费”等稀奇古怪、五花八门的费用。正是由于高速公路施救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强制性,一些外包企业看中其中的利益纷至沓来,在利益的追逐下乱收费,使“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散发出浓浓的铜臭味。
当然,垄断利益背后是权力腐败!我们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然而,有些地方的交通警察,完全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他们把群众的每一次危难,都看作自己谋取私利的机遇。在利益驱动下,这些交警尽管自己不直接收费,但与施救公司相互勾结,从中渔利。据报道,在浙江高速公路上,每当事故发生后,交警不由分说,让施救公司将事故车拖到该公司的停车场。入了停车场后的当事人犹如“羊落虎口”,在这里,被救车辆只能任其宰割。这些施救企业与交警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迅猛发展和汽车拥有量的骤增,事故救援成了一大产业。但这一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始终处于垄断状态。那么,这种垄断性、强制性的格局为何难以打破?高速公路施救收费乱象丛生,关键在于庞大而分散的驾驶员群体在与交警部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利益博弈之时,驾驶员这个群体说“不”的声音总是那么微弱。要打破垄断,首先要真正建立全国性的、独立于交通警察系统以外的驾驶员协会组织,让驾驶员这个群体说“不”的声音形成强大的合力,利用这个群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抵制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高速公路业主权力的肆意扩张和滥用。
据悉,浙江省政府纠风办也将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的督察,着手整治。有迹象表明,在舆论压力下,一些高速公路业主已有所触动。我们期盼,交警系统、高速公路系统内部借此整治机会,建立起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无论如何,浙江高速公路施救收费乱象,不能再乱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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