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梁军)日前,湖北枣阳法院发出《2007年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对在此次评查中七件不合格案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承办人员的责任。
近年来,枣阳法院以案卷评查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和完善执行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今年2月该院制定和出台了《枣阳法院执行案件评查方案》,首次在制度上对执行案卷评查活动作了明确规定和具体安排。
据了解,此次评查活动中,该院采取了案件承办人自查、执行一庭与执行二庭互查、评查小组评查等多种形式,对去年报结的630件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检查。评查内容从执行依据、程序、措施、法律文书、标的款收支、卷宗装订等方面,规定了近25项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全身“体检”。有关方面称,通过此次活动,该市执行案件质量得到提升。
(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