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现象”素描:
多数人学历不高、多为大专学历
大多是单位副职、基层站(所)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但涉案金额普遍较高
他们犯案多在国企、金融、征地拆迁等热点行业和领域
贪污或挪用犯罪者中女性财会人员较多
赌博日益成为“35岁群体”职务犯罪所获赃款的主要用途
谁是今天的职务犯罪高发群体?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对近年来重庆职务犯罪统计得出了一个惊人结论———职务犯罪传统的“59岁现象”已成为历史。
35岁以下干部群体已经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字表明:2003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159人,2004年132人,2005年112人,2006年116人,2007年104人。该群体的职务犯罪在全市职务犯罪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一直维持在15%左右。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占82.27%,渎职侵权犯罪仅占17.73%。在贪污贿赂犯罪中,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占68.38%,贿赂犯罪占31.62%。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在分析“35岁现象”时惊奇地发现,他们中多数人学历不算高、多数为大专学历;尽管行政职级普遍较低,大多是单位副职、基层站所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但涉案金额普遍较高,多发生在国企、金融、征地拆迁等热点行业和领域。而且由于财会人员直接经手或管理财务,易于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或挪用所经手财务,因此在该群体职务犯罪中所占比例较高。由于财会工作的职业特点,从业者多为女性,因此该群体职务犯罪中的女性财会人员较多。如重庆市渝西某区检察院院立案查办的25人中,财会人员犯罪占60%,其中女性达75%。
赌博日益成为“35岁群体”职务犯罪所获赃款的主要用途。比如重庆市三峡库区某财政所会计擅自填写现金支票和利用开票收款的机会挪用公款100余万元参与赌博,全部输掉。重庆某公司财务会计杨某,先后将本单位的资金近100万元挪用,主要用于赌博。
重庆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分析认为,35岁以下干部群体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贪图享乐,沾染不良嗜好。有的犯罪嫌疑人错误地认为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主要通过拥有金钱的多少来衡量,因此处处在经济消费上与人攀比,向人炫耀,以此证明自己在社会上“吃得开”、“混得好”。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消费而走上了犯罪道路。重庆市万州区委党校出纳员张某与会计林某便是一例,他们九年时间合伙贪污公款72.6万元用于购买名牌商品或其他奢侈性消费品。
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存在漏洞。个别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中存在只重学历能力、不重思想素质的情况,对年轻化的标准和要求片面理解,导致少数思想素质、个人品德不过关的人走上领导岗位。有些单位认为年轻干部受到较多教育,“自觉性较高”,只注重对年轻干部业务培养,而放松了对其思想道德的教育,特别是当年轻干部被委以重任,工作对象、工作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没有及时地有针对性加强教育。
三是内部监管不够规范。一方面,对拥有审批权和决定权的领导者缺乏监督和约束,存在一支笔现象;另一方面,对直接经手、管理财务的一般工作人员也缺乏必要的内部管理和监督。一些发案单位的财务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会计、出纳一人担任,经济交往中不遵守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账目管理混乱,收据、发票不规范,白条入账。有的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此,重庆市检察院特别提出建议,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教育、监督、考察,对站(所)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中层干部以及管理财务的干部定期轮岗、换岗。同时,要对站(所)干部进行离任审计,防止挪用、贪污现象发生。
秦力文 杨露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