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4月11日电(记者肖凤珍通讯员刘廷梅)今天,记者从云南省政法委了解到,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亲自挂牌督办的两起申诉案件,在5天之内办结,成为全省政法机关自查排查的269起案件中最先办结的两件。
大家纷纷感叹:“领导带头就是不一样!”
3月24日,云南省委政法委向省检察院交办了20件信访案件,要求检察机关于6月25日前基本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云南省检察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将这20件案件交由省院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同时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对20件案件要高度重视,亲自协调、亲自阅卷、亲自接访、亲自做息诉罢访工作。“20件交办案件,只能提前,不能延误,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率先垂范,负责对两件昆明市禄劝县检察院2006年已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但一直未执行,申诉人要求支付赔偿金的案件包案挂牌督办。他亲自审阅案件的卷宗材料,参与案情研究,并几次对督办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与此同时,昆明市检察院召集市、县检察院领导和办案人员对案件执行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龚永强和禄劝县检察院检察长龚晓明多次与禄劝县委县政府协商拨付赔偿金事宜,并对两位申诉人进行安抚、疏导。最终,禄劝县检察院在县财政暂未拨付资金的情况下,于2008年3月28日从办公经费中先行垫付了赔偿金,使两件拖了两年未执行的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在省委政法委交办后的5天时间内全额执行完毕。两位申诉人在领到赔偿金后,都表示息诉罢访。目前,云南省检察院和昆明市检察院检察人员正在对两名申诉人进行回访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