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4月14日电(记者王圣志、程士华)安徽省界首市和颍上县人大常委会近日经研究分别决定,将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何涛和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松涛调离司法岗位。何涛、李松涛被查出有向他人多次行贿的行为。
记者从阜阳市了解到,10日,界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经研究决定,将何涛调离司法岗位,另行安排工作。颍上县人大常委会也对李松涛作出了同样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案发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有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以及多名法官因贪污受贿被判刑。2007年初,何涛、李松涛等人就被查出有向刘家义、张自民等人多次行贿的行为,但是,截至2008年3月底,何涛、李松涛等人仍分别在界首市、颍上县担任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阜阳市委对此解释说,阜阳市委常委会在2007年11月23日听取了阜阳市纪委关于何涛、李松涛等人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决定分别给予何涛党内警告处分、李松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在适当时间对何涛、李松涛的工作岗位予以调整。后因阜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变动,对两人的组织处理未能及时到位。
安徽省委组织、纪委等部门获悉何涛、李松涛有行贿行为仍长期在职的消息后,立即派出调查组进驻阜阳市,对此事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阜阳市委和界首市委、颍上县委日前经研究已分别作出决定,免去何涛的界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李松涛的颍上县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免去两人法院院长职务。
·报道回顾· 中安在线4月8日报道《中国青年报》报道《安徽界首、颍上法院院长行贿15次,“乌纱帽”照戴》有关情况后,中共安徽省委高度重视,责成阜阳市委抓紧处理。
中国青年报3月31日报道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阳中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记者日前赴阜阳调查获悉,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
何涛就是其中一名行贿者,他曾连续向刘家义、张自民两任法院院长行贿15次。然而,腐败窝案判决半月后,在2007年2月召开的界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中,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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