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4日电记者杨燕生海南省政务大厅将于6月底对外试运行,7月1日正式对外开业。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后,海南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省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统一集中办理,采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模式,实现“阳光政务”。
这是记者今日从海南省政府召开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协调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海南省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批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许可审批流程再造并实施新的许可审批流程,切实解决传统管理体制下形成的许可审批环节过多、周期过长、要求申报材料过多、行政效能过低的问题。二是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由部门行政首长对“首席代表”依法委托授权、交授行政审批专用章,进而做到“三个集中”,即各部门内部许可审批事项向其许可审批处室集中;许可审批权力向“首席代表”集中,“首席代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即审即办;各部门的许可审批处室及“首席代表”向省政务大厅集中。
会议要求,各部门一定要真正下放,减少审批环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凡是涉及容易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的事项,如政府采购、医药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等都要纳入政务大厅公开进行,规范运作,实行“阳光政务”,要给行政审批处室充分授权,坚决避免把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成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收发室”和“中转站”。此外,还要择优选配行政审批人员、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强化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会议指出要把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载体,做实做强省政府直属单位设立在省政务中心的办事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编制办、省监察厅、省法制办负责人通报了有关情况,会议还听取了有审批项目进入省政务大厅的省政府直属单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