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农业银行ATM取款机
核心提示 短短50分钟内,储户的银行卡莫名“蒸发”27万余元。2007年9月,来(江西)进贤投资办厂的浙江商人毛飞剑,就经历了这样的倒霉事。和农行进贤支行多次交涉无果后,毛飞剑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全部损失及利息3000元。
今年1月,进贤县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败诉。
目前,农行进贤支行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发:银行卡50分钟内被盗刷27万余元 2007年9月11日19时30分左右,来进贤投资办厂的浙江商人毛飞剑回到家后,疲惫不堪地躺在床上。
21时30分左右,妻子叶慧萍路过客厅,听到丈夫放在客厅桌子上充电的手机不断发出“嗡嗡”的振动声音。
“怎么回事啊?你的手机收到好多现金交易信息!现在已交易了10笔,有20000元。”叶慧萍大声喊道。
“不好!我的卡可能被盗刷。”在农行客服热线两次无法拨通的情况下,毛飞剑立即拨打农行进贤支行营业部主任姜爱华的电话,随后报警。
就在前一天晚上,妻子曾到位于胜利中路的农行进贤支行营业大厅旁的一处ATM取款机查询账户,毛飞剑意识到,卡被盗刷,很可能问题就出在这里。
两分钟后,他的手机再次收到“银行卡消费74812元”的短信提醒。
没多久,农行进贤支行营业部主任姜主任和银行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及进贤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也匆匆赶到。毛飞剑将银行卡交给姜主任后,10分钟内,手机又接连收到3笔消费短信,金额分别是116242元、53852元、10800元。
“姜主任赶到后,通过95599把我卡上仅剩的9808.01元余额冻结。”毛飞剑对记者说。
之后,叶慧萍找到农行进贤支行的有关负责人,没想到对方的答复竟是“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也没办法”。叶慧萍说,期间,她和丈夫提出和银行协商解决此事,而银行坚称没有责任,要等案子侦破了才能解决。
据毛飞剑介绍,经当地警方初步查明,9月11日21时20分至21时25分,有神秘人物在建设银行鹰潭市铁路分理处ATM机上,用复制卡从他的账户上取走10笔现金共计20000元。
此外,当日21时54分至22时10分,另有人在广州市百事佳亨晖商贸有限公司,用复制卡从毛飞剑的账户上刷卡消费3笔,在广州市荟翠超市从他的账户上刷卡消费一笔。
录像:两男子在刷卡器和ATM机上做“手脚” 毛飞剑通过查看银行的监控录像发现,9月10日20时05分,确实有两名可疑男子来到这处ATM取款机前,一男子在刷卡门前“放哨”,另一男子则将一块胶合板盖住ATM机上方的摄像头,然后在自动门刷卡器和ATM机上安装无线监控装置。
20时44分,通过自动门刷卡器后,叶慧萍在这台ATM取款机前查询了自己的账户。半个多小时以后,这两名可疑男子再次来到这里,取走了无线监控装置。
据叶慧萍称,有多年会计经验的她,每次到ATM取款机取钱,都非常小心谨慎。“我每次取款都会用一只手或钱包盖住,再输入密码。”叶慧萍告诉记者,当天,她一如既往地用右手按键,同时,左手张开五指在上方遮挡。
“指缝间露出的缝隙和右手按键的手形、手势等,很可能为不法分子破译密码提供了帮助。”叶慧萍说。
起诉:3名遭盗刷储户状告银行 短短50分钟内,银行卡被人在异地取现和消费27万余元。毛飞剑的这一遭遇,在进贤县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去年9月底,进贤县雷益顺(银行卡被盗刷3万多元)和姜凤凰(银行卡被盗刷8000多元)一起找到毛飞剑,称他们也遇到类似的情况。
2007年10月,由于和银行方面多次协商未果,毛飞剑一纸诉状将银行起诉至进贤县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农行进贤支行赔偿损失275927元及利息3000元,雷益顺和姜凤凰两人也分别起诉。
毛飞剑认为,银行理应赔偿他的全部损失及利息,因为他在银行营业部开立账户,双方已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合同真实有效,应受法律保护。银行违反了其保护存款安全的约定,严重侵害了他的权益。
庭审:银行称已尽安全告知义务,储户自担责 庭审中,农行进贤支行辩称:该行已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不存在过错。毛飞剑在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时,银行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安全告知义务。如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表中设有“使用须知”;在ATM机取款时就有重要提示,在自助厅内“金穗卡用卡提示”告知:在“ATM上取款、查询时,要留意ATM上是否有可疑的装置或摄像头等”。况且,毛飞剑对存款损失存在明显的过错,全部责任应由其自行承担。毛飞剑于2007年3月27日办理了个人手机银行功能(手机信息服务),他的卡每发生一笔业务,都会在第一时间收到一条告知业务发生的短信。9月11日晚发生业务时,毛飞剑在第一时间就已收到一条手机提示交易的短信,他并没有及时处理,致其存款任由他人支取。
除此之外,银行还认为,在公安机关未侦破案件之前,不排除原告凭自己的卡和密码支取存款。如果存款确属被他人盗取,也证明毛飞剑没有保管好自己储蓄卡的信息和密码,造成存款损失的过错也在他自己。
判决:3名储户一审胜诉银行提出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农行进贤支行在安全防范措施上存在严重疏漏。
2008年1月16日,法院判决:农行进贤支行赔偿原告毛飞剑经济损失(存款)275927元。此外,雷益顺、姜凤凰的诉讼请求也得到了法院支持。
17日,记者了解到最新消息,农行进贤支行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毛国东 刘太金 温宇勤)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