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4月19日电(黄守洲)云南省建设厅近日透露,云南省开始对全省5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为期3年的综合整治工作,解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科学鉴定省级风景名胜区资源价值;二是完成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合理划定景区核心区范围;三是依法设立和健全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四是严格履行省级风景名胜区各项行政审批权和门票收费权;五是规范设置省级风景名胜区标志及标牌;六是建立健全省级风景名胜区各项管理制度。
云南省建设厅风景处处长马苏红介绍,此次大规模对省级景区综合治理时间为2008年3月起至2011年3月止,分为3个阶段进行:2008年3月至9月为动员布置阶段,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为自查阶段,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为验收检查和总结表彰阶段。
据了解,本次综合治理除5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还包括丽江古城、云南三江并流保护区、中国南方喀斯特-石林等3处世界遗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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