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起诉CNN的可行性有多大?
■法学视角 陆高峰
针对CNN节目中的恶意辱华言论,南加州等地华侨华人约6000人19日前往洛杉矶CNN办公室前示威,要求其公开向全球华人道歉,并保留法律诉讼权。
CNN电视台评论员卡弗蒂在节目中恶意辱华言论,已经远远超过了西方人所奉行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原则,不仅有违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准则,而且,也是一种严重的毁谤和侵犯中国产品与中国人名誉的行为。
关于什么是毁谤,各国法律的解释不尽相同。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重述》所下的定义为:“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对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传播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使其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或有碍其与第三人的往来”。
CNN主持人卡弗蒂的无端攻击显然产生了降低每一个中国人和产品的社会“尊重度”,影响了中国人和产品与“第三人”的关系。按照美国司法实践中的有关解释,把人称为“窃贼”、“骗子”、“流氓”等都属于公开的毁谤行为,像卡弗蒂攻击中国人和产品的“暴民”、“匪徒”和“垃圾”之类的恶毒字眼显然存在很大的毁谤嫌疑。但是,由于美国在司法实践中出于对媒介言论的保护,往往作出有利于新闻媒介的判决,在美国控诉一个媒体并打赢诽谤官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诽谤罪一般有四个条件:一是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认的对象,不是泛指。例如“无官不贪”、“无商不奸”由于不指向特定对象,不构成犯罪。二是歪曲、夸大、捏造事实;三是必须含有恶意;四是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
从卡弗蒂辱华事件来看,除了第一个条件规定,即诽谤罪必须指向“特定的对象”不易确定外,其他三个条件都具备。但是,虽然卡弗蒂辱骂的是所有中国人和中国的部分产品,看似“泛指”难以确定“特定对象”。但是,他针对的是一个华人群体和部分中国产品,这实际也是一个特定的对象。所以,如果有华人团体或者被其斥责为“垃圾”的相关产品的行业协会向美国法院提起诽谤诉讼,CNN和卡弗蒂仍然逃不了要吃官司。这也是美国40多个华人社团 “一致要求CNN必须立即向全世界华人进行公开的、正式的、具有诚意和忏悔的道歉,以消除此一恶劣影响;并作为华人群体向CNN提出1.3亿美元的诉讼,以示对CNN侵犯人权、造成种族歧视和诬蔑的警告”的一个根本原因。
所以,对于卡弗蒂带有主观恶意的口无遮拦的“乱放炮”行为,中国政府和海外华人团体不仅有权像外交部发言人所说的那样要求其公开道歉,而且完全可以按照法律提出毁谤诉讼并向其及其所在媒体要求赔偿。
(作者系新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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