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立法
梁昭
最近几天,关于留京户口等于10万年薪的新闻为很多人所关注。很多学生认为,如果年薪不能高于10万,就会选择有北京户口而工资低的单位,户籍的力量又一次显现出来。户籍制度如何改?有人大代表呼吁应起草户籍法,笔者认为不妨确立以下原则,即从剥离附着在户籍之上的多余部分做起,让户籍的内容和社会意义仅仅只限于公民的基本信息和人口管理。
目前我国户籍改革的呼声之所以很高,户籍改革的难度之所以很大,原因就在于累积在户籍之上的多余成分太多。
首先应剥离与经济利益有关的因素。“户籍”从字面意义上讲就是民政机关掌握的居民登记册。这个登记册的内容我想应该就是公民的姓名、住址、年龄、出生地、主要亲属关系等基本信息,户籍的功能应该就此为止。但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来看,我国的户籍制度基本上始终包含有重要的经济管理功能。这种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户籍制度不但限制了人员的正常流动,而且也在事实上造成了公民在承担经济义务和享受经济利益方面的不平等。其次还应剥离一些无关的社会管理因素,比如户籍与高考招生挂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