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4月25日电 (记者马扬)一项来自吉林省旅游质量监督检查所的调查表明,随着旅游消费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旅游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正在不断地增强。
吉林省旅游质量监督检查所的一项统计显示,2007年吉林省旅游质监机构共接到各类旅游投诉案件66起,同比增长40%;受理及处理有效旅游投诉案件48起,同比增长7%;涉案人员357人次,同比增长36%;涉及赔偿金额83621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0%。
经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旅游纠纷40余起,涉及赔偿金额5万余元;解答各类旅游咨询200余人次。2007年度,吉林省共有19家旅行社的投诉案件被立案处理。
对投诉案件、涉案人员、涉及赔偿金额数字的增长,吉林省旅游质量监督检查所负责人表示,投诉案件数与参加旅游的人数呈正比。据统计,2007年吉林省接待旅游总人数3757.95万人次,比2006年增加了16.07%。他认为,现在游客的维权意识非常强,对侵权行为很敏感,这也是投诉案件等数字增加的一个原因。
据了解,吉林省2007年受理的48起案件全部是投诉旅行社,发生这些旅游问题的原因,一是一些游客在省内旅行社报名参团,到外省旅游地后与当地的旅行社、导游发生纠纷,回来后投诉组团的省内旅行社;二是个别旅行社变相搞“零负团费”,导致降低住宿、餐饮标准、减少景点、增加自费项目等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三是个别导游对游客提出的异议态度恶劣,增加了游客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