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假装媒婆,儿媳假扮闺女,婆媳俩联手炮制结婚骗局。日前,儿媳蹇某被福州闽清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处罚金5000元。
蹇某是王某的二儿媳妇,略有姿色。2005年2月25日,蹇某、王某伙同他人预谋后,由王某扮成媒婆,蹇某扮成闺女,假意嫁给福清沙埔镇赤礁村的商先生,骗得钱财3200元。
2005年3月6日,蹇某伙同他人故伎重演,骗走黄先生5800元、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案发后,蹇某退赃款3200元。
4月29日,闽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蹇某与同伙以假结婚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0566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罚。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