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被妻偷取 夫怒告银行
银行违约输官司,被判赔7万元本金及利息
本报讯(计健强飞)丈夫外出期间,妻子拿着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银行偷偷取走了丈夫的存款,丈夫得知后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2005年春节期间,林先生在蚌埠市某银行存入7万元,约定支取方式为“凭密”。办好手续后,林先生就外出打工了。今年春节林先生回到家,持存折要求取款,该银行以“存款已被取走”为由不予付款,林先生大惊。原来,在林先生走后不久,其妻吴女士持户口簿和结婚证及身份证来到该行,申请对林先生开户的此存折挂失,一星期后该行补发了存折。随后,吴女士又以丈夫的名义向该行申请撤密,吴女士在“客户签收栏”签署了林先生的名字,随后取走了全部存款。而林先生一直蒙在鼓里,未接到银行的任何通知。多次交涉未果后,林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
接到传票后,银行方面大呼委屈:该款并没有支付给别人,而是被储户妻子领取,款项并未流失,该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银行不应承担责任。但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银行支付给林先生全部本金及利息!
蚌埠市大地法律事务所曹舜律师认为,该案中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应为林先生和银行,储蓄合同依法成立后,林先生可以随时向该行主张支付该款,银行方面也只能向林先生支付,绝对不能向任何人(包括其妻或家庭成员)支付该款。林先生的妻子仅凭户口簿和结婚证就将林先生个人开户的凭密存折挂失甚至撤密取钱,银行方面既未严格审核和依规定办理,也未通知林先生本人,属于严重违约的行为,法院正是基于上述理由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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