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孟宪英周喜林)“我和楼板厂的纠纷发生三年来,找了很多单位,可问题始终解决不了,10号那天我想着找检察院试试,没想到去了一趟,这事几天就解决了,检察院真负责呀……”4月27日上午,当河南省邓州市十林镇杨寨村村民杨玉斗,从邓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杜海宛手中接过4250元补偿款时感动地说。
三年前,十林镇杨寨村村民杨秀强在村边办起了水泥预制板厂,为扩大场地面积,占用了杨玉斗半亩树苗地,因树苗及占地补偿数额双方意见不一,杨玉斗从此走上了上访之路,经该村和有关部门多次调解,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今年4月10日,杨玉斗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邓州市检察院反映,没想到该院不仅受理了他的诉求,而且第二天就协调十林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进村入户,走访调查,此举深深打动了杨秀强和杨玉斗,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一对冤家从此握手言欢。此案是邓州市检察院运用“多方互动无缝对接机制”处置的信访案例之一。
以前,检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辖外案(事)件,往往一转了之对处理过程缺乏监督,造成信访人重信重访,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今年以来,邓州市检察院从机制创新入手,下决心消除案件衔接障碍打通案件受理移送“绿色通道”。在该院倡议下邓州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信访局首先从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8大领域案件入手会签了《关于对8类民生案件实施四方互动无缝对接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四机关对接访、下访、巡访及其他途径受理、收集、排查的案(事)件线索,一律登记造册。然后根据案件性质和管辖范围,两个工作日内书面移送到有管辖权或责任单位处理。四机关分别明确对接部门和专职对接人,并实行首办责任制,对案件的处理全程跟进,负责向举报人、控告人或信访人适时答复办理结果,并将最终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复移交机关。
据统计该机制自实施以来邓州市检察院书面移送对接单位案(事)件137件已结案123件;接受对接单位移送案(事)件19件,全部办结,其中初查处理16件,立案查处3件均做到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