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
本报记者 李松 黄洁 本报通讯员 王文波
五一前夕,100名农民工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领取了被拖欠的8万元工资,这也是西城区法院与该区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推出“劳务纠纷调处联动机制”以来,成功解决的首起案件。
运用这套劳务纠纷的诉前调解机制,100名农民工的问题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圆满解决。
幸运的还不止这100位农民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农民工当事人的胜诉率也正在不断提高。但不容忽视的是,法院的调查同时显示,在此类案件数量仍逐年上升的趋势下,法律知识欠缺、依法维权能力较弱,依然是农民工们成功维权的最大障碍。
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连续三年明显上升 随着近年来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各地法院受理的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都呈逐年上升趋势。北京市一中院的法官介绍说,该院受理的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已经连续三年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如今涉农民工案已占全部劳动争议案件8%。
法官分析说,由于作为劳动者一方的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农民工在维权案件中通常都最关注用工单位能否及时足额给付劳动报酬,对劳动关系是否固定反而并不是很在意。因此在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关给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单纯的经济性争议案件占到近九成。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农民工因工伤而起诉的比例正在逐年增加。法官分析认为,这凸显出了在当前农民工所从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劳动安全保障机制还不到位,安全保障措施尚不健全。
依法维权技能薄弱仍是最大障碍 根据北京市一中院近日统计,该院审理的二审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农民工劳动者一方目前的胜诉比率已经达到了85.4%。不过尽管如此,相关法官指出,大多数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依法维权能力较弱等仍是农民工成功维权的最大障碍。
他分析说,虽然农民工维权的整体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农民工不懂得保存相关法律证据,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过程中,农民工们往往容易处于不利地位。
据一中院统计,2005年到2007年三年间,一中院所受理的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比例仅为13.3%。不少用工单位极力避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为了节约用工成本,逃避相关的法律责任;而农民工自己因流动性大、法律意识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愿也不强。
而在农民工败诉的该类案件中,统计显示,因缺少工时记录、工资单、档案材料、医疗费收据、离职情况证明等相关证据,从而使诉求无法得到支持的案件比例超过了一半。
“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农民工仍常常因法律意识弱,没有留存证明权益的相关证据,甚至不懂得及时通过合法手段提出请求而导致权利主张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法官分析说。
统计还显示,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仅有37.5%的农民工在诉讼中聘请了法律代理人,而一般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这个比例高达90%。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中农民工一方接受专业法律服务的水平较低,也是农民工维权屡遭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乃当务之急 记者从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它们与该区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推出的“劳务纠纷调处联动机制”的最大特色就是以调解为主,其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调解,简便、高效地解决涉农民工劳动争议问题,以降低农民工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使农民工们少受诉累之苦。
具体而言,这套机制就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接访中心或法院根据当事人投诉的具体情况,启动调处联动机制,由劳动保障部门组成调解小组负责调解工作,法官则根据案件需要对调解进行指导和协助。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全部调解免费,法院还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法律确认,制作成民事调解书。
一中院的法官也建议,仍应对农民工进行更多就业指导和法律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树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识,并进一步畅通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为他们提供能更加便捷的获取法律援助的途径。
“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则应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量简化立案手续,充分保障劳动者在各审理环节的权利,力争速裁,降低其维权成本。”受访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