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6日电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驳回对金援弊案被告吴思材的羁押声请。检方不服,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公告,裁定原裁定撤销,发回重新审理。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高等法院”发布新闻稿表示,台“外交部”所汇入至被告吴思材与金纪玖联名在新加坡某银行账户的“金援外交”款3000万元美金;吴思材明知提领该款尚须经台“外交部长”同意,却擅自同意提领转至金纪玖个人账户,就此未能提出合理说明,形式上难说其与金纪玖无共同犯罪的嫌疑。
台“高等法院”合议庭也认为,依据被告吴思材于原审自陈:因金纪玖说老板交代下来,帮忙的人都要给人佣金,金纪玖确实有写一张纸给他,纸上写了几个姓氏,金说是台官员等语,所言属实,显有公务人员与吴、金朋分公款,涉嫌收受贿赂或侵占公款犯罪嫌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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