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阳5月11日消息(记者陈屹王贵山)遵义县政府以发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辖区内的钼镍矿企业必须按照每吨2000或4000元的标准交纳“统筹费”,引起地方矿业企业不满。企业主们认为,县政府的此项收费不合法,也严重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008年2月29日,遵义县政府出台“县府发200816号”文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钼、镍、钒、铝土矿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文件在“工作保障措施”中明确规定:征收钼镍矿地质灾害防治统筹费,县内加工每吨2000元,原矿外运每吨4000元。40%返还镇(乡),其中10%用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工作。目前遵义县境内有合法开采手续的钼镍矿10家,另有8家具有探矿权。大多数采矿企业设计规模都在年产1万吨左右。若严格照此办法征收,该县每年收的“统筹费”将可能超亿元。
对于文件中征收“统筹费”的规定,不少企业都表示无法接受。调查发现,这些采矿企业大多已经投资建设了两年多,最长的建设时间超过五年,目前大多数都还处于巷井基建阶段。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在投入大量资金即将准备开采时,县政府出台的这份文件无疑将使企业陷入非常困难的经营境地,投资回收风险明显增大。
据遵义市国土资源部门介绍,目前遵义县蕴藏的钼镍矿根据品位不同,每吨市场价格大约在3000至12000元之间,大多数钼镍矿挖出的矿品市场价格平均仅为7000多元左右。目前的样品矿表明,境内大多数矿区的开采成本将接近每吨5000多元,因此,县政府文件规定每吨征收2000和4000元的“统筹费”实在是“很离谱”。
遵义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统筹费征管办公室一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县里发文收费是出于保护环境的需要,是符合国家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精神的。”但“目前的确没有针对某一特定矿产收取"统筹费"的上级文件规定。”至于针对“县内加工每吨2000元,原矿外运每吨4000元”的区别征收办法,该负责人承认是为了“防止资源外流”,而且收来的“统筹费”将主要用于治理采矿可能带来的地质灾害、环境污染治理。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资源环境科负责人说:“目前贵州矿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治理是通过缴存恢复保证金的形式来进行的,没有收"统筹费"这一做法。”该负责人还出示了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黔府办发200738号”文件,其中“保证金”的缴存标准按照矿种进行划分,缴存基价最高的煤矿仅为5元/吨,其它矿则为1.5元/吨。
遵义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强调,遵义县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收取所谓的“统筹费”还真是闻所未闻。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由国土部门收取并保管,若采矿过程中发生环境遭破坏的情况后,将由国土部门从“保证金”拿出款项用于恢复地质环境;若采矿结束后未造成环境破坏、或完成恢复环境工程的,这笔已经收取的“保证金”将如数退还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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