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8市电价暂不调整
时报讯 (记者 夏令 实习生 杨倩 通讯员 符信 岳佳琮)昨日,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电价改革工作会议。通报广东销售电价区域同网同价实施方案,研究部署电价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据悉,4月上旬,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同意广东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山区除居民电价外的其他各分类电价实行同价,其中东西两翼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9市,北部山区包括河源、清远、梅州、韶关4市,同价办法是指两个区域除居民电价外的其他各分类电价向本区域同类电价现行最低水平靠拢实现同网同价。
同价后,东西两翼地区工商业电价与珠三角地区8市的同类电价平均水平相比,营造了“电价洼地”,对于改善两大区域的投资环境,承接珠三角产业转入具有战略意义,有利于我省产业调整转移,有利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同价后电价比较
(工商业电价与珠三角地区8市的同类电价平均水平相比)
东西两翼:大工业每千瓦时低7分、非普工业低6.6分、商业低3分;
北部山区:大工业每千瓦时低12分、非普工业低10.4分、商业低6.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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