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5日讯记者郄建荣广东省将对高等学校校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广东省审计厅日前发布的这一消息表示,此项工作将就这些高校校长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与效果进行审计。
据广东省审计厅介绍,对广东省高等学校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高校校长任职学校的校本部及该校长分管或任法定代表人的校属单位,必要时可延伸审计至学校管理的其他二三级单位,包括校属企业及学校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
日前,广东省审计厅与省教育厅还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高等学校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提出,对于高校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审计机关(机构)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或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广东省审计厅表示,审计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公开,对于社会公众关注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审计结果可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