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地震灾害导致四川等主要地区受损惨重。这次地震造成的破坏程度大、伤亡人口众多、基础设施遭到重创,有的地区将不得不移址重建。如何克服困难,既科学又好又快地重建灾区是灾区干群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工作要做好,干部是关键,在灾区重建工作上也是如此。
而且这次重建也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灾区的大量干部面临着抓好灾区重建的工作的现状,如何调动这些干部抓好重建的工作积极性,显得尤为重要。
在平常时期,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干部考核体制机制,对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也必须看到,如果用这套干部考核体制机制来考核灾区的干部,许多标准肯定不合理。原因很明显,如在经济发展上,灾区的干部无论如何做工作,如何在经济发展上努力,肯定难以做出没有受灾的地区干部那么大的实绩,最明显的就是GDP、财政收入增长、农民人均收入上,增长和规模大小肯定会没有受灾的地区增长速度快。
灾区重建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灾区干部长期艰苦的工作,重建工作也不同于平安时期的发展工作,有着自身的特点,灾后要抓防疫、要抓人心的安定、群众的安居等,这一切都超过了平时的难度和重要性,因此,我们不能搬用平常时期的发展考核体制考核灾后的重建干部,如果我们还按平常时期的发展考核体制考核灾后的重建干部,这对一心抓重建的干部是不公的,会让他们无法安心抓重建工作,失去应有的工作积极性。
因此,我们的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启动灾后重建干部考核程序,用灾后重建干部考核程序来考核干部,让那些在灾后做出很大成绩的干部得到鼓励。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更多的干部自觉地带领灾区群众重建灾区家园。
中组部提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将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考验考察干部,把领导干部在这次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表现,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地方组织等有关部门就应该尽快启动灾后重建干部考核程序研究工作,并尽快出台,让灾后重建干部安心抓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