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8日讯 马英九有意将陈水扁在机要费案中机密档案解密,陈水扁27日发表声明表示,若马英九径行解密恐将涉内乱外患罪,将对马英九提出告诉。
《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考虑将机要费卷证解密,陈水扁办公室审慎因应,27日与专家学者研商对策认为,此事涉及宪政制度稳定,未来马英九卸任也会面临接任“总统”能否将其核定的机密解密。
马英九若轻率为之,恐涉及泄露“国家机密”,绿营亦可排除“总统”的刑事豁免权,对马英九提内乱、外患罪诉讼。
27日参与扁办公室讨论的台北大学公共行政系教授陈耀祥指出,“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是专属“总统”的权力,大法官第六二七号释宪文中有清楚说明,“宪法”赋予“总统”有单独核定且永久保密的权限和责任,这个部分即使是在“总统”卸任后,接任的“总统”也应尊重。
他更指出,“总统”基于保卫“国家安全”核定的“国家机密”,是非常例外的状况,专属于“总统”权限,属于政治和统治权问题,不是法律层次问题,司法不应介入。
他强调,“"国家安全"应有一贯性,要非常谨慎”,若未经一定时限,现任“总统”马上将前任“总统”核定的机密卷证解密,则未来不管是同党或不同党的接任“总统”也可比照办理,此例一开,恐将“严重影响宪政制度的稳定性”。
陈水扁机要费辩护律师杨芳婉表示,马英九必须考虑到,在大法官六二七号释宪文已经赋予“总统”“国家机密特权”之后,现任“总统”对前任“总统”的“国家机密”核定,是否有审查空间?如果有,程序如何进行?范围有多大?“南线专案”只是代号,这代号的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总统”是否执行那些“秘密外交”任务。
对于外界质疑前朝政权移交档案不完整,卸任“总统”办公室发新闻稿表示,当年“奉天”专案〔“国家”秘帐〕档案资料在“国安会”及“国安局”,陈水扁也是向该等机关调阅询问才有所了解;“总统”档案移交不应以“总统”亲自列入交代的文件为限,要以行政部门各部会、各“国安”单位及“总统府”各局处室所移交档案整体来评断。
机要费解密与否,马英九办公室列为“最高机密”,幕僚透露,由于“国家机密”保护法明定,涉及“国家安全”情报来源或管道的“国家机密”应永久保密,马英九认为慎重为宜,必须先了解机密档案内容,最快本周内决定是否解密。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