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出15万元为“一夜情”埋单
十六
年后
晨报抚顺讯(记者 李战洲 通讯员 李峰)16年前,刘先生与小郑发生“一夜情”,小郑怀孕并生一男孩。
16年后,从未谋面的儿子要求其付15年的抚养费。
昨日,新抚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向记者介绍了案情。
今年3月,刘先生接到法院传票,一个与他素未谋面的少年王某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担对其今后的抚养义务,并支付15年的抚养费共计15万元。
15周岁的王某系非婚生子,出生后一直被寄养在亲戚家。
王某的母亲郑女士(无业,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因顾及孩子的自尊心,一直没有告诉王某系非婚生子的实情,谎称其父亲生病去世。随着王某年龄的增长,郑女士的谎言最终被识破。经再三考虑,王某由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到新抚区人民法院起诉刘某。
在法庭上,刘先生承认曾在16年前与郑女士发生过一次“一夜情”,此后双方便无任何联系,也不知其怀孕生子一事,因此否认王某系其亲生儿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双方进行生物学亲子关系鉴定,结论为二者之间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即刘先生系王某父亲。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仍由其母亲郑女士监护,刘先生一次性补偿王某15年抚养费15万余元,此后抚养费按每月700元标准支付给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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