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铁英 采访:本报记者朱建军 每到岁末年初,检察机关都面临考核评先的问题,这项工作搞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干警情绪和工作状态。我是2002年12月任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检察长的,这几年来对这项工作感触颇深。
记得2004年,我院的年终考核工作耗时半个月,院领导逐科室听取汇报,确定奖金数额和立功受奖部门。考核结果公布后,却听到了许多不同的声音。不少干警认为,考核办法不科学,领导拍脑袋定先进。谁汇报得好,谁就有成绩。我和党组成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一致认为,这样考核既繁琐落后,又不利于团结,还有领导主观臆断之嫌。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考核办法,把靠领导考核变成用制度考核,把主观评价变为客观量化。
2005年,我院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年目标量化考核办法(草案),提交全院干警讨论修改。大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全面的管理考核办法,包括14项综合目标和15个部门的职能目标,每项工作都有目标规范和要求,年终考核,一举成功。大家普遍反映,这套考核办法,目标科学全面,考核客观公正,考核结果让人心服口服。2007年,侦查监督科和法律政策研究室将考核目标落实到每名干警,按照考核加分点,逐月盯任务、赶进度,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分析,调整工作重点,固强补弱,保持在全院的领先水平。在天津市检察院年终工作考核中,我院侦查监督工作和调研工作分列全市考分第一名,两部门均荣立集体二等功。
早在2006年,我院就全面实现了办公办案的网络化。在研究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时,大家感到,这种考核办法,虽然实现了客观公正,但各种登记、“权重”计算繁琐,年终一次考核,工作过程难以控制,智能化水平低。为让考核工作达到既快又好,我院邀请市检察院技术处和有关软件专家,对考核办法网络化进行了论证。他们认为,根据我院的考核内容和信息化水平,完全具备了将考核办法网络化的条件。于是,在软件公司支持下,经过半年时间的研发和反复修改,实现了目标量化考核工作的网络职能化。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基层检察院的目标量化管理是管理科学化的关键环节。它能够有效地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和量化,防止同样的业绩而评价结果却不一致,形成良好的制度评价机制。同时,能够通过干警对管理及考核办法的学习及自评程序,实现绩效考核与推动工作的统一。绩效考核的网络智能化,将年终一次考评变为全年过程的控制,使领导和干警能够随时把握目标任务在不同时间的进展情况以及与兄弟部门的进度比较,进而有的放矢地调整工作重点,把握好全年工作节奏。只要目标确定合理,分值量化科学,奖惩挂钩紧密,就可以很好地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