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6月11日电(记者何勇)近日,辽宁省各市普遍提高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省城市月低保标准达226元,增加35元,平均增长18.3%。其中,城区242元,县及乡镇201元。
今年年初,针对基本生活必需品上涨对贫困人口带来的影响,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上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求“各地城市低保标准上调幅度按现行标准的15%左右确定,确保低保对象不因生活基本必需品价格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
”上涨后,全省各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都在210元以上,沈阳和大连在300元以上。
2007年下半年以来,辽宁先后为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月增发不少于25元的物价补助资金;4元左右的煤气价格补贴,每人每月实际补助29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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