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6日),记者从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的“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热点追踪活动情况通报会”上获悉,6月15日至11月15日,吉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热点追踪”活动,如果您遭遇了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可拨打电话:(0431)82774566投诉或举报。
对执法热点追踪监督 这次“行政执法热点追踪”活动将对全省范围内涉及民生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群众反响强烈的行政执法热点问题以及落实减少、下放、规范行政审批和清理规范年审年检项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依法行政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追踪监督,并会同新闻媒体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断规范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努力打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法制环境。
临时工执法将被严查 据介绍,这次“行政执法热点追踪”活动将重点针对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1、行政执法检查是否经过审批,检查程序是否规范,检查态度是否有野蛮粗暴的问题,有无乱检查的情况;2、行政处罚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有无下达罚款没收指标的问题,是否实行了收支两条线;3、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格,是否存在临时工、合同工、单位职工退休返聘执法等现象;4、行政许可是否公开公平公正,程序是否复杂繁琐效率低下,有无违法设定行政审批的问题;5、行政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是否合理,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问题;6、行政强制是否合理,执法过程有无野蛮粗暴问题;7、行政执法过程有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行为;8、是否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推诿扯皮或刁难当事人的问题;9、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行为;10、行政执法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严重的取消执法资格 对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若是在贯彻法律、法规、规章方面组织执行不力的,将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有关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并可给予通报批评;若是在委托行政执法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确认委托无效,并予以公告;若是在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将责令停止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决定收缴行政执法证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拒不缴回证件的,公告作废;若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确认违法、无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限期履行;若是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以及摊派财物的,将责令将非法所得限期退还当事人,无法退还且未上缴财政的,决定予以收缴,上缴同级财政。
投诉举报 有问必答 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大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执法热点追踪”活动将采取明暗结合、点面结合、条块结合、正反结合、内外结合的方法进行。同时他还承诺,在受理投诉举报案件上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电话:(0431)82774566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综合楼 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编:130051(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 记者 李明罡) (来源:中国吉林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