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名曾获颁好市民奖的香港已婚前警员,在土瓜湾租用一间套房,去年多次带同一名年仅14岁的女生到该处进行性交易,再由女生介绍另外两名分别13及15岁的女友人与其性交,并拍下性交片段,每次交易支付500至1000元肉金。
涉案前警员17日承认9项罪名,案件押后判刑。
现年45岁被告庞为家,17日承认与16岁以下儿童非法性交,及作出严重猥亵行为共9项罪名。控罪指,被告于去年4月至10月9日期间,在土瓜湾谭公道一单位内,两度向X女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并分别与X、Y和Z女童非法性交共7次,3名女童当时的年龄为13、14及15岁。
控方透露,Y和Z女童,是由X女童介绍予被告提供性服务。法官形容案件非常严重,案件涉及多于一名少女,绝大机会判以实时监禁,故将被告还押监房。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已婚育有1子1女,幼子今年已18岁。被告在案发多年前曾任警员,后来转行从商,离开警队后,曾于1992年因协助捉贼有功获颁好市民奖。
被告数年前为另辟私人空间,于是自行租用了案发单位。后来一名女友人“阿玲”为他安排妓女在单位内为他提供性服务,去年4月更介绍年仅14岁的X女童予被告认识,对方指X为妓女。被告17日透过代表律师向案中少女和少女家人致歉。被告妻子、兄及姐均为被告撰写求情信,并赞扬被告为人良好。
控方案情,警方接获线报于去年10月9日在土瓜湾一带进行扫黄行动,警员目睹被告带一名女童上楼。警员到单位拍门查看,被告开门时赤裸上身,X女童坐在床上。被告随即被捕,警员在单位内搜获性交影带,内含被告与X和Z等3名女童的性交片段。
X女童后来向警方透露,去年4月她认识一名陈小姐,陈后来介绍嫖客给她。X指被告曾于去年5月在她的学校门口接走她,再将她带到单位内性交。后来X再指出曾介绍Y和Z予被告进行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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