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18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地震灾区中等职业学校复学复课和恢复重建工作,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地震灾区初中毕业生,可优先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有关地市、中等职业学校应按照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关于灾区重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积极开展自救和重建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应主动、积极地向当地政府汇报职业学校的灾情,将职业学校的灾后重建纳入当地学校的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之中,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突出重点、提高标准、适度超前的原则,做好地震灾区职业学校的重建规划,特别是做好职业学校布局和选址工作。新规划校舍的建设水平应比灾前明显提高,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应显著增强。重建规划要在科学规划、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尽可能加快工作进度。
各有关地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下方式尽快安排学生分期分批复学复课:一是对校舍进行安全勘察和修缮加固,符合安全标准后,就地复课;二是搭建帐篷或活动板房,设立临时课堂;三是将学生转移到本区域或本省内其他学校学习;四是将学生转移到省外联办学校或对口支援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灾辍学。
同时,陕西省还要求各有关地市、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优先安排、具体帮助、保障上岗”的原则,抓紧做好地震灾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对于在校期间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积极帮助他们与协议用人单位接洽并落实就业岗位;对于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就业服务,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开辟就业渠道,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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