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意外险火了
市民保险意识提高 5月北京市此项保费收入比4月上升14%
本报讯 (实习记者张东妮)汶川地震后,人们的保险意识得到了极大提升。保监会昨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本市5月份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比4月同期上升了14%,为9467.79万元。
“那两天我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今天上午,中国人寿客户经理王女士告诉记者,从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开始,她接到了许多咨询意外险的电话,“我粗略算了一下,地震后,给我打电话咨询的人比平时至少多出40%以上”。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寿险产品的除外责任主要包括犯罪、自杀、吸毒、酒后驾驶、高风险活动、战争、核辐射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除此之外,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除特殊说明),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其中包括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
记者走访了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意人寿、太平洋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发现,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销售的寿险种类较多,包括理财保险、健康保险、少儿保险、养老保险、保障保险、意外保险等。这些险种考虑了人们的不同需求,其中大部分都含有在身故情形下的赔付。
也就是说,如发生地震,购买了意外伤害险的投保人,在身故、受伤的情形下可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据介绍,身故者可以得到保单保额的全额赔付,而受伤者则需根据残疾标准,核定伤残等级后,按照标准进行赔付。
此外,如投保人购买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还可以获得因地震灾害在医院救治的医疗费用补偿。如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因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残疾、昏迷、瘫痪、严重脑损伤及颅脑手术和器官移植手术等都可获赔。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表示,除汶川地震使人们的风险保障意识有一定提高外,投保期限短(一般为一年)和价格相对较低,也是意外伤害险热销的主要原因。
名词解释
除外责任是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以及保险条款事先申明的范围以外的损失,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的若干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