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三日电(记者朱大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谈到当前审判与执行工作时强调,要下大气力研究解决制约司法公正的各种相关因素,深化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切实有效建立进一步提升司法公正的工作制度与机制。
沈德咏说,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始终不渝地抓好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的工作,这既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既要着力解决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公,也要尽一切可能减少制度缺失引发的不公,要以最大限度的公正取信于民、取信于全社会。
沈德咏说,要加快制定和完善证据裁判规则,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依证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判,确保裁判客观公正。要进一步明确审判组织的权力和责任,在保证合议庭、独任审判员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充分发挥院庭领导、审判委员会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把关作用,尽可能减少案件裁判的错误和瑕疵,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司法透明度,以公开保公正。
他说,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要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法治原则,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该重判的要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要依法判处死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的,充分体现政策和法律的宽宥精神,依法从轻处理,真正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谈到执行工作,沈德咏说,要深化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统一各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及内设机构的设置,完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体制。要积极推动强制执行单独立法,进一步完善执行法律制度。适时部署专项清理执行存案活动,探索建立执行工作督查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加大执行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执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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