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徒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这项政策的出台不仅填补了镇江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空白,也意味着这个区启动全民社保工作,在普惠百姓、共享发展成果上作出了全新制度安排。
今年以来,丹徒区超前思考,把劳动保障小康建设作为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建设小康与提升小康同部署、共谋划,确保小康推进不含水分、快中见好。
一手抓速度,确保“全面达小康”。丹徒区政府专门召开劳动保障、工商、统计等职能部门协调会,进一步核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三项保险应参保人数,在此基础上下达全年扩面任务。全区在小康监测过程中不断加大行政推动力度,严格社保扩面征缴奖惩,并实行参保情况与单位个人享受优惠政策、完成任务情况与镇(园区)财政年终结算“双挂钩”的制约政策。目前,该区已围绕新一轮社保扩面任务全面展开拉网式清查,针对三大保险的不同情况分别确立扩面方向。对企业养保扩覆、保面同推进,依法扩面,细化服务,落实灵活就业人员财政社保补贴,抓好中断参保人员续保,并着重在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上下工夫,将其全部纳入参保;对失业保险,积极采取措施弥补不足,重点将近几年扩面参加企业养保而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强制纳入参保;对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是抓紧调研,探索推出在施惠特殊群体和有效扩大覆盖面上求得双赢的政策,迅速扩大覆盖面。截至5月底,该区企业养保、基本医疗两项保险已实现新增参保1975人、1250人。
一手抓质量,力求“人人有保障”。这个区在下大力气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出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并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项新政的制定体现了“三个确保”的原则:一是确保其缴费基数、计发办法等与现行社保机制相衔接,便于保险之间的转换。二是确保参保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特殊情况时,个人利益不受损。三是确保其保障作用将更强,人均养老金标准将由原老农保的60元/月提至117元/月。同时,还明确了增长机制,规定养老金将根据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而适时调整。
保障制度、参保人群全覆盖,是这一《办法》的最大亮点。从制度覆盖范围看,它将全区符合条件的16~60周岁(女55周岁)的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使游离在企业养保、事业养保、征地保障等三类现行社保制度之外的人群结缘社保,体现了统筹城乡的“大社保”理念。为了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该区着力在改善民生上解放思想,一方面对参保人员给予高出全省其他县市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执行较低的起步标准,该项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要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得多,只相当于企保缴费的1/9,满足了低收入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的需求。(时文洁魏云)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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