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在何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归宿论”
本报记者 左林丽
为改变“十年终结”命运的AMC们,早在2006年底,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就与财政部签订协议:在完成不良资产处置的“两率”(现金回收率、现金费用率)后,即可进行商业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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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大限将至,这些AMC们究竟路在何方?为此,《财经时报》独家专访了四位知名经济学家,共同探讨中国AMC的未来出路。
他们分别是: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秘书长高梁,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研究员易宪容,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北京中博联创经济策划中心总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李从国。
高粱:适时关闭
“是帮助银行追讨债务的机构,还是要成为不良资产企业的管理机构?”AMC们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时,首先需要弄明白自己所担当的角色究竟是什么?
现如今,各大AMC借助其行政优势,通过对不良资产公司的股权收购、管理、处置,包揽了大量不良资产在手,并利用这些资产纷纷“试水”非本职业务,希望独树一帜,成为另类“金融性公司”。
但实际上,他们可能在一定时间内拥有某些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控股权,但由于并不是专业的企业管理机构,其经营效果往往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
事实也证明,从目的单一的公司迅速扩张成为多元化公司,AMC转型表现并不理想。
就目前处理情况,由于不良资产尚未处理完毕,且有的还需要有相应的后续处理,那么,可以允许AMC继续存在。
但是,在各项目处置中,AMC们应及时撤出,将处置后的项目移交相关专业机构,由专业人才去管理。当不良资产完全处理完毕后,这些公司该关闭则需当机立断。
易宪容:期满关停
可以说,我国四大AMC的运营是失败的。2007年,除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能足额偿还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本息之外,其他三家均无力持续履行还贷义务。
而实际上,国家财政每年都将拿出巨额款项用于填补四大AMC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损失。也就是说,若四大AMC不被关闭,国家财政还将继续往里划拨资金,而最终所导致的实际上仍然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再从我国AMC十年来的运营效益来看,相对于成熟的金融市场,这些身负巨债的AMC在摒弃国家行政垄断后要实现盈利并不被看好,其转型也没有更多的意义。
因此,十年限期将至,“立即关闭”四大AMC将是最为科学和理想的做法,也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不过,不支持国家继续开设AMC并不等于否定了AMC在中国的市场,市场发展可能还需要这类资产管理公司,如果非国有企业有能力涉足,则另当别论。只有走市场化道路才是出路。
郭田勇:存在即合理
虽说四大AMC是社会发展中阶段性、政治性的产物,应该相信其存在的合理性。
可以看到,原定存续期即将结束,但AMC对几大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不会戛然而止,尤其是农业银行,仅仅用十年时间来处置其不良资产肯定不够。
关于其存在与发展,四大AMC希望通过自我调整转变其自身业务是合理的,而且,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转型给予了认可与大量的支持,其中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
对于“AMC负债、国家吃亏”一说,因为AMC本来就是为处置不良资产而成立,由国家承担不良资转化过程中的部分损失相对合理,通常情况下,回收率在20%以上,则表示了该次不良资产收购是合理的。
而真正需要改变的是:规避人们的“道德风险”,并提高回收率。建议管理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能形成一种良好竞争氛围,使得通过招投标等公开透明的方式来实现不良资产价值最大化。
针对四大AMC转型至证券、基金、保险等其他金融领域,由于其本身成立时间短,各种文化积淀均相对薄弱,因此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四大AMC成功转型后作为新一类“金融机构”而长期存在,那便是一种合理了。
李从国:必须市场化
首先强调,即使面对市场不良资产的紧缩,以及存续期的临近,关闭四大AMC肯定也是不可能的。
众所周知,四大AMC本身就是国有企业,他们处置的不良资产又大多来自国有企业,考虑到国有资金和国有财产不被流失。那么,四大AMC就应该完全商业化转型,理智地选择“市场化”这条路。
届时,市场化的AMC,亏损将不再由国家“买单”,其最先所表现的行政垄断性、排他性等色彩痕迹也将一一擦掉。否则,若“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它很有可能重蹈覆辙,回归成为不良国企,最终导致国有资产更大程度地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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