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7日电 台南一名周先生日前收到一张交通违规罚单,居然是10年前没戴安全帽被裁罚新台币500元,周先生难以想象,官员的动作牛步化,罚单迟了10年才寄出,不过,官员却说,这张罚单还是具法律效力。
据台湾TVBS报道,这是一张没有戴安全帽被裁罚500元的红单,仔细瞧,违规时间竟然是在1998年的8月20日,没错,距离现在已经快10年了,接到罚单时周姓民众一度误以为是诈骗集团。周先生岳父说,“好像觉得官员的效率有点太差了,差太多,10年的东西还寄出来。”
10年前,做了什么事都快忘光了,周先生说,算起来当时他人在部队服役,家中也没到收到过罚单,这张迟了10年的红单,真的具有法律效力吗?交通裁决中心股长李文宽说,“有一个规定,等于是过渡条款,我们还是在合法的程序之内,还是可以裁定。”
官员说,除非是1998年6月1日之前的罚单,才丧失裁决催缴权,这张迟了近10年的罚单,可能是过去清查时计算机漏列的。李文宽:“计算机存盘的部分有的没有捞到,当然我们也是要回过头来再去捞过来,求得公平性。”
尽管官员认为罚单有效,但周先生说实在是太扯了,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他决定要声明异议。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