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今起实施
7月1日起,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等一批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将对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6月24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
|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也于7月1日起实施。为杜绝“一房二卖”现象发生,《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购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均可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其他人不得处理该房屋。此外,《办法》还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明确规定了当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国务院日前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享有中国科技界基本法之誉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后自7月1日起施行。该法将新时期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目标、方针、战略上升为法律,从财政、金融、税收、政府采购等各方面构建了促进自主创新的制度体系。
另外,《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等一批法律法规也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