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开王亚忱关系网
⊙《法制周报》记者 陈宁一
核心提示:退休高官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利用自己在任时的影响力,做损人利己的违法事情。直到一位正义记者的报道,彻底摧毁了王亚忱家族的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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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6日,辽宁省相关办案人员赶赴阜新市公安局,宣布该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晓刚“暂时停止工作”。随后,王晓刚被带走。王晓刚的父亲正是已被判有期徒刑8年的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
此前,王亚忱的女儿、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晓云,因涉嫌徇私枉法犯罪被判3年徒刑。另一儿子王晓军,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二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至此,在阜新曾显赫一时的王亚忱官员家族就此谢幕。
王亚忱官员家族的谢幕,留给人们一个关于退休官员如何监管的问题。
人走人脉在
这一切,都缘于一个正义记者的调查报道。
2005年3月,《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得到一条新闻线索:当事一方是曾历任辽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当时已退休的王亚忱,其女儿在市公安局任要职,儿子经商;另一方是当地某商场的管理者高文华,王亚忱利用公权侵占了后者开发的阜新商贸城近亿元资产,还把高关押了11个月。
据刘万永了解,2002年2月,退休多年的王亚忱到阜新双龙房地产公司出任顾问,很快就担任财务总监。双龙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是40岁出头的高文华,公司的项目只有一个,搬迁阜新液压件厂,在原址开发阜新商贸城。
此后,王亚忱利用强权担任商贸城建设总指挥和财务总监,他的儿子王晓军成为公司的董事,但所有的事情都由王亚忱代理。在公司立住脚跟后,王亚忱向公司负责人高文华提议,让他具有“南非国籍”的儿子王晓军与高文华合资重新注册外资企业华隆公司,以获得政策优惠。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王晓军以外商身份占40%股份,担任副董事长;高文华占60%股份,为公司董事长。
2003年8月,商贸城主体工程竣工,销售形势很好,王亚忱又强逼高文华把双方投入更改为各400万元,让王晓军所占股份达到50%。2004年2月,商贸城项目基本完工,王亚忱为了进一步控制公司,又要求高文华让出董事长位置,改由王晓军担任。高文华不同意。
为了搞掉“绊脚石”,王亚忱以儿子王晓军的名义向阜新警方举报高文华虚假出资并挪用资金。当时,王亚忱女儿王晓云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另一个儿子王晓刚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2004年3月,高文华在北京被阜新市公安局抓捕,拘留长达11个月之久。
刘万永进一步了解案情时发现,该案由公安部和最高检联合督办,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执行审查,当时已有结论:高文华不构成犯罪。按照程序,应该放人,但事实上,高仍属于取保候审。刘觉得,“这一点有些蹊跷,背后或有隐情”。
从政界到商界都有子女
当时,76岁的王亚忱作为上世纪80年代闻名全国的改革家,获得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诸多荣誉,曾历任辽宁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6年,王亚忱退休后,淡出了公众的视野。由于他的势力影响,阜新市从出租车司机到政府官员,仍习惯性称他为“王书记”。
据刘万永了解,王亚忱的“气魄”来自他当年在阜新经济转型期发挥的特殊历史作用。阜新是传统的煤电之城,是国家第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试点。
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阜新的煤储量虽然只开采了近一半,但剩余储量基本蕴藏在地下700米以下,开采成本大幅提高。矿业衰退后,城市经济发展缺乏长远规划,城市治理缺乏专门人才的问题日益突出。
正是在阜新这一重要转型时期,王亚忱出现了。1986年,王亚忱从朝阳重型机械厂厂长直接调任阜新代市长,当时他凭“朝重经验”成为全国有名的改革家。1987年当选为市长后,王亚忱力排众议,在阜新搞起了“全城租赁”。尽管当时饱受非议,但王亚忱还是做成了。凭借这些履历,成就了王亚忱在阜新一言九鼎的地位。
高文华家人表示,“王亚忱到人大任职以后,直接把财政局长叫到办公室说,以前人大的财政拨款总比政府少,以后,政府拨多少,人大就拨多少。”据说,此后,人大年年有分房等福利。
了解王亚忱的人都说,官场上的王亚忱很会处理上下关系,这是他一直“说了算”的基础。他一手提拔的干部对他言听计从,而且感情不错。刘万永告诉《法制周报》记者,“王亚忱在阜新待得太久了,整整15年。最明显的是,他的一双儿女就是跟着他一路升迁上来的。从政界到商界都有子女,他还有个儿媳妇在当地工商局任职。
捅出退休高官的生意经
在初步掌握了一些情况后,刘万永赶往抚顺检察院,想采访办案检察官。然而,对方却以“不方便”为由委婉拒绝。于是其返回沈阳,赶往阜新。随后,他分别采访了阜新市细河区和海州区检察院。“但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他说。
对于刘万永来说,“关键在于手中的材料是‘结果’,但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以及真正原因我不了解。必须与王亚忱当面质证,否则就很难应对极有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
采访那天,在阜新商贸城5楼办公区,刘万永见到了王亚忱。刘回忆,“王是个头脑很清醒的人,多年政界生涯可能让他相信:他可以应付任何记者。”
王跟他大谈特谈其退休前的“政绩”,说其如何搞改革,是名震全国的改革家,美国记者也曾来采访他……同时,不停地数落着高文华不会做人,不识抬举。
但王亚忱当时的语气让人感觉到,他不仅是沉浸于“改革家谈经验”的光环,更是在为自己作辩解。作为记者,刘万永需要引入正题:他是如何成为阜新商贸城顾问的?他儿子王晓军在商贸城的股份是如何从零到37。5%再到50%,最终成为商贸城董事长的?
王的回答是,“现在我们查清了,高文华从公司拿了1000万元跑了。他在北京告状,用的就是这个钱。你之所以能来,说明他钱花到位了!”
经过大量调查后,2005年5月18日,刘万永撰写了题为《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的文章在《中国青年报》发表;同年5月19日,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宣布:高文华解除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让人振奋的是,2005年5月27日,辽宁省纪委、公安厅、检察院联合成立了“5·27专案组”,调查王亚忱及其子女的问题。
2005年8月4日,王亚忱和儿子、女儿分别在北京东城区法院起诉,要求报社赔偿220万元,但是诉讼并未开始。同年9月,阜新商贸城总经理于雅君和会计科科长,阜新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相继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王亚忱的儿子王晓军被辽宁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王亚忱被辽宁省多个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带走,他最后的表演是:被带走前,强烈提出要坐自己的奥迪。
女儿为家族利益徇私获罪
另据了解,王亚忱入监后,女儿王晓云的违法违纪问题开始浮出水面。王晓云1995年至2005年11月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户政、巡警等方面工作。她的一个弟弟从2002年9月起,任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姐姐管弟弟”长达3年,实际上形成了阜新市的治安都由王家姐弟俩说了算的局面。直到王亚忱案发后,王晓云才被调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其弟王晓刚被上级公安机关暂时停止工作。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早在2004年2月23日,阜新市华隆房地产公司高文华的司机许宁,在辽宁省政协开会时进入与会委员驻地——沈阳某宾馆院内时,被警卫人员拦截,并发现他携带了多份检举信,检举内容涉及王晓云。
2005年4月4日,王晓云要求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海忠立案追究许宁对其诬告、陷害及诽谤的刑事责任。郭海忠指令立案,4月10日,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许宁被海州区法院拘留。
2008年初,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认定郭海忠犯徇私枉法罪,因“认罪较好”等免予刑事处分。
兴城市人民法院在对郭海忠定罪后,认定王晓云为泄私愤,指使其他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行使司法追诉的行为,也构成了徇私枉法罪,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
知情人士认为,王晓云的犯罪与其父王亚忱一案有直接关系。如果不是高文华等人检举王亚忱犯罪,许宁也不会被王晓云送进看守所。对于王晓云来说,她与父亲属于利益共同体,所以她把党纪国法放在一边,不惜铤而走险。
退休官员应纳入监管机制
此案不仅暴露了权力失控的严重后果,而且将“一把手”退休后的监管问题也提了出来,对于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具有警示作用。
王亚忱在阜新担任一把手多年,其家族利益布局包括政商两界,各种关系盘根错节。王亚忱案和王晓云案涉及诸多政府部门,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竟然仅因为“王书记让这么办”就违规为其办理了一些手续。
“现在,谁来监督退休高官?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不少人士得知王亚忱的犯罪事实后表示,无论是王亚忱强占高文华的阜新商贸城,还是王晓云、王晓刚抓捕许宁并最终将其定罪,权力的影子随时都会出现。而在王亚忱及其子女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众多政府部门都为其造假提供条件,只要是王亚忱一封信或一个电话,都会是一路绿灯,法律、规章、原则都被抛弃。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出《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一律不准经商。所有干部子女特别是在经济部门工作的干部子女,都不得凭借家庭关系和影响……牟取暴利。”
有评论认为,这一规定过于笼统,类似王亚忱这样退休后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经商的,并没有相关限制。而影响力和公权力一旦被毫无制约地利用,必然造成严重的后果。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律师周泽表示,基于人情等因素,在职官员会帮助提拔自己的老领导,退休官员也会通过在职官员继续行使权力,所以,无论是对在职官员还是退休官员的监督,重要的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透明才是最好的监督。
还有不少专家建议,对于退下来的领导干部经商,应当明确加以限制,比如规定退休多少年内不许经商等。同时,要增加对退休高官的监督考核,对他们应纳入监管机制,以防止他们利用在任时的影响力进行腐败。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部分内容参考了《中国青年报》、《三联生活周刊》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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