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7年,广东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债务为696亿元,当年通行费收入约65亿元,扣除水利基金、小中修保养等专项支出以及管理费后,用于还贷的资金仅为33亿元——据7月8日《新快报》报道,广东省交通厅有关人士说:“公路修好了,却连还利息都困难。
”
显然,这是一个让公众感到大失所望的消息。总债务696亿元与33亿元还贷资金的悬殊对比,意味着收费还贷可能永无止境,即公众要享受免费的公路,可能遥遥无期;意味着如果没有突破性的制度跟进,那么,公众只能在一个永远也说不清的收费时间中,为收费公路还那永远也还不清的债。
这显然不是我们希望的结局。笔者认为,首先应该晾晾收费公路管理部门的运行账单。
收费还贷遥遥无期的说法,仅凭管理部门的一家之言是不足信的。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细节,那就是交通管理部门一边是“公路修好了,却连还利息都困难”的诉苦,另一边则是相关员工拿着高工资、高福利待遇。而坊间关于“所收巨额车辆通行费,到底有多少真正用于偿还贷款而没有挪作他用”的质疑声,也从没间断过。
笔者认为,必须先先晾晾收费公路管理部门的运行账单,让大家看看除了还贷外,还有哪些支出?而且要列出详细清单,以利于群众监督。
再就是,相关部门的还贷公路收费中,违规收费有多少?用到了何处?2006年国家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布公告显示,其中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其违规收费高达149亿元之巨。这些违规收费,如果不是审计部门的“揭短”,能够拿到账面上来吗?这些钱用来还贷了吗?而相关部门一贯的收费还贷遥遥无期的论调,是否只是其“长期收费”合法化的一个幌子和噱头?
收费公路路向何方?此前,公共空间的讨论曾提出过诸如“规范公路收费先要破除政府私利”、“将公路收费纳入政府审计”、“给每一条收费公路立个倒计时牌”等建议。近日北京市也出台了相关条例,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应当按照规定拆除收费设施停止收费,并由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凡此种种,都可以看做是突破收费公路困境的努力与尝试。
但无论哪种制度设计,首先还是要晾晾收费公路“还利息都难”的账单,将收费公路“还利息都难”的真正原因搞清楚。厘清了这本账,再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改进,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