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8000多人,人均工资增幅达5%至20
%本报讯(李淑英、孙彦明、贾怀庆)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应该怎么定,如何发放?一直是企业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今年,涉县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的增幅和发放形式由企业单方决定变为职工和企业共同协商确定。
目前,该县已有61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8100名员工受益,人均工资增幅达5%至20%。
该县通过向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和《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让劳资双方清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委会,协调协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与劳动保障年审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及时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和执行情况实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