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丽媛)前日,银监会公布《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业务进行了详尽规范。我省高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办法推行有力,将能促进我省助学贷款更多发放。
“助学商贷”毕业6年内还清
据了解,由银监会公布的《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对银行商业助学贷款业务进行了规范,鼓励银行业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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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规定,商业助学贷款的服务对象是在境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攻读境外高等院校硕士(含)以上学历、且提供全额抵(质)押的借款人。
针对商业助学贷款服务群体的金融需求特点,办法在贷款利率、期限、金额以及支付和还款方式都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助学商贷”难办僵局或打破
“以前因担心学生还款能力等原因,我省商业银行下放的助学贷款有限。许多希望申请贷款的学生根本不能如愿。”省内一所高校相关负责人透露,之前国家开发银行只向河北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6所院校下发了“助学商贷”,市属院校很少能申请“助学商贷”。他表示,如果银监会刚刚公布的《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推行有力,将会打破省内“助学商贷”难办的僵局。
“去年座落于天津的河北工业大学一所学校就获得当地农业银行的728万助学贷款,而其他所有河北高校一共获得5100多万的助学贷款。由此可见,目前我省助学贷款还远远不能满足在校大学生的需求。”据业内人士测算,我省高校助学贷款数最少要翻一番,才能基本满足需求。
据了解,2007年到2008年度,河北省共向省内高校学生下放5130多万元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助学贷款为1580多万元,生源地贷款为2639万元,其他助学贷款为1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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