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7月17日电(胡谋李白袁)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版权局主导下的深圳市“奥运歌曲推广及版权保护专项行动”于17日下午正式启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将通过简便有效的许可程序,为音乐使用者提供全面的奥运歌曲著作权服务。
据悉,奥运歌曲版权管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商业用途使用奥运歌曲的,如在商场、超市、酒店、餐饮、公共交通工具等经营场所公开播放奥运歌曲,通过演唱会、演奏会等现场表演奥运歌曲,制作、发行以奥运歌曲为内容的音像制品等,均应事先与音著协联系并办妥许可手续。
据介绍,作为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著协已被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授权在中国境内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方式统一管理奥运歌曲的著作权。凡以商业用途使用奥运歌曲的单位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与音著协总部以及音著协设在各地的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相关问题或申请办理使用许可。
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家庭、学校、机关、群众自发性活动等以非商业用途传唱奥运歌曲的,不必办理许可手续。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