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华)今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享受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同等就业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将从现在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日前,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将工作重点从着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拓展到统筹做好城乡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将积极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扩大到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在内的各类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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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意见》中,包括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且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等8类城镇常住人员被明确为失业登记的范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也将被明确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涵盖在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内的群体将享受10项优惠政策措施:税收优惠政策、行政收费减免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岗位补贴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政策、职业介绍补贴政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据了解,5年来,安徽省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46万个,城镇就业人数达到8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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