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6时,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中国奥林匹克标志及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回答记者的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相信台上的两位发布人已经从我们同行的提问中感受到了,我们很多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范围和侵权行为的表现不是特别清楚,请两位发言人详细介绍一下。
另外,如果出现这种侵权行为,工商部门应该怎么处理?在奥运举办期间处理的办法会不会更严格和更快速。
第二个问题,再过十几天,2008北京奥运会就要举办了,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各地工商行政机关,尤其是北京,以及奥运会的几个协办城市,他们的工商行政机关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方面已经采取或者还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谢谢!
付双建对侵犯专有权的案件大体上划分了两类,一类是一般违法案件,另一类是侵权假冒的案件。因为很多人不太了解商标案件,可能大家没太在意,我们所说的一般违法案件,是指专有权所有人不适当的使用商标权或商标专用权。同时还有一部分,虽然有商标,但是它没有注册,但是它在它的包装上,在它的一些广告当中使用了注册标记的行为。
侵权案件是没有经过商标或者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的同意,你擅自使用了它用在你的商品上、包装上、广告上,这些属于侵权案件。我刚才讲的《商标法》、《奥林匹克专用权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保护条例》,都赋予了工商部门查处的一些权力。有权检查他的资料,有权对他违反专用权的产品进行扣押,也有权对他的非法所得进行没收,并且罚款,如果还是严重,我们可以依法吊销他的营业执照。如果触犯刑法了,我们还可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所以我们在处理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侵犯案件当中,在商标侵犯案件当中我们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他进行处罚。随着奥运会举办的临近,我们工商部门从上到下,因为现在国家、省、市、县、乡五级都在按照专项整治的方案在工作和整治,未来我们工作的力度和我们执法的强度会不断加大。而且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大督导力度,从下周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派出强有力的人员到这些承办城市督导奥林匹克商标专用权保护和整治情况。
在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保护当中,各地工商局,特别是承接奥运项目的这些地方,对奥运标志专用权的保护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一方面主要是加大宣传力度,来提高公众对奥林匹克专用权的关注,增强我们保护“奥标”的责任心,营造我们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氛围。比如像青岛,大家都知道,青岛是帆船的赛区。他们就组织了宣传工作会议,并且组织了以海尔为代表的12家企业,向企业公开发出倡议,让大家来保护奥林匹克专用权。
圣火传递的经过城市,像扬州,它向沿途的122家企业发放了关于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资料,让他们在传递火炬过程当中不要发生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并且加强了对专用权的普查和巡查力度,这样来严格执法,确保专用权的保护。并且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提高我们的保护效果。并且他们还制订了保护奥林匹克专用权的预警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在最快的时间使奥林匹克专用权得到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