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今天上午,北京市法院系统举行了一次特别的民事裁判文书评查展示现场会,将在评查中发现的存在典型错误的文书,全部向各法院主管领导和法官进行集中展示,并向全市法院深入分析了差错存在的主要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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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书展示现场,记者看到,存在错误的文书被分门别类地做成展板予以展示,文书中的错误还特别用彩色进行突出,并配有点评。民事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错误,主要表现为文书不符合标准格式,错字、别字、漏字、赘字、病句、错句现象比较突出,同时内容上还存在当事人名称不统一,法律引用明显不当,文书结构缺项,事实叙述混乱,以及遗漏诉讼费用,漏判多判等。
“尽管所占比例有限,也并不足以颠覆判决本意,但却足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证、权威的信任和信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江说。这些差错的出现,反映出目前司法审判中对低级错误的危害性认识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院对裁判文书的管理不到位。朱江强调,裁判文书是以国家的名义发出的法律文件。在撰写上,一定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感和高度的责任感。
据悉,从明年起,北京法院将对裁判文书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检查,并用适当形式公布结果。一旦发现文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北京市高院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将评查结果通告业绩考评部门,与人员的任用和奖惩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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