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则新闻被媒体同一天披露,觉得颇有意义,且先摘来一看:一则是,由于在6月30日省政府召开的处级以上关于总结华南虎照教训的干部大会上瞌睡打盹,12名领导干部受到惩戒,并取消本年度的公务员创优评佳资格(7月23日《西安晚报》);另一则是,截至7月18日,云南全省共问责干部422人,其中厅级13人,县处级105人,科级266人———涉及9个省级政府部门和14个州市(7月23日人民网)。
巧的是,这两则新闻都是关于惩处干部的,联系到中组部近日出台的任用干部要征询民意的规定,联系到执政为民的治国方略,以为至少有两点意义。
首先是,突出了党政机关的在岗问责。
所谓大锅饭,所谓铁饭碗,所谓“旱涝保收”,皆是指党政机关。企业,尤其是民企、私企,岗位、责任那是一清二楚,一旦失责违规,轻则接受惩处,重则离岗走人。所以早有人呼吁,可否将企业对员工的管理,用到党政机关对干部的管理?这两则新闻中,无论是陕西省惩戒开会“瞌睡打盹”的干部,还是云南省问责400余名官员,都让我们多少嗅到了企业管员工的气息。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已经宣传了半个多世纪;做人民的公仆、“执政为民”,我们也强调了不少年。但是,仍有为数不少的干部将这一切当做耳旁风,尤其是,陕西的“打盹干部”也罢,云南被“问责”的官员也罢,都发生在汶川大地震之后,这就更值得深思,这些干部为什么有恃无惧,不就是缺乏约束机制、监管机制么?陕西惩戒“打盹干部”,云南问责人在岗心不在岗的官员,让我们看到了这种机制的雏形,值得着力推广和逐步完善。相信只要有了“在岗问责”的机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说的那些不能用的“四种人”,自然也就很难在党政机关“混日子”!
其次是,强调了思想作风的求真务实。
长期以来,我们制定的不少纪律、规定、细则等等,其实是不错的。由于多是定到了嘴上、墙上和讲话报告里,定了等于没定。云南却不是这样:他们今年1月下发《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3月,全省启动;5月,省委书记白恩培亲自查看,发现49个省直部门只有3个实施了问责制时,当即厉言批示道:其余部门是无责可问,还是有责不问?省长秦光荣也严肃指出:不能让问责制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上。正是有了省里二位主官的求真务实,才有了不负责的422名官员被“问责”,也才有了现在“脸好看、事好办、钱少花”的群众口碑。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毛主席几十年前的一句话:“抓而不紧,等于不抓。”进一步又想,云南“求真务实”了,其他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