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7月29日电(记者郭立)近日,重庆一名农民工在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拿到了应得的加班费。该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农民工和城市工应该同工同酬,加班费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应该积极争取。
重庆彭水人李某是一名到主城区打工的农民工,在一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做保安工作。
保安工作不分白天黑夜,经常加班加点,却没有分文加班费。李某为此多次向公司理论,但公司对他的请求从不予理睬。万般无奈之下,李某向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办理此案。律师对案情进行初步分析后,立即投入到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中,积极为诉讼做准备。为了避免双方矛盾因诉讼进一步激化,也为了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能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加班费,律师不辞辛劳多次往返撮合,与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一方面向公司领导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农民工和城市工应该同工同酬,加班费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另一方面也向公司领导表达了李某希望双方能够不伤感情,和解结案的诚意。
经过律师的努力,双方坐到一起,通过反复协商,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当事人李某撤销诉讼。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经济补偿的形式支付当事人李某加班期间的工资1万元,并当场兑付。拿到加班费的李某连声感叹:“法律援助真有办法,这样快就能拿到钱了,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