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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的“开门接访”,竟然引来了数千群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亲自接待的就有一百多位,而其中大部分案情并不复杂,当事人情绪却异常激动。这让张立勇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也让他产生了一个大胆想法:与其这样被动,不如主动“带案回访”,既可以了解最真实的情况,又能让上访的当事人说说心里话。由此,“带案回访”在河南三级法院展开。
与上访人零距离接触,让上访人心里敞亮了,而法院解决上访难题的理念也悄然发生了转变。
本报记者 邓红阳
一千余元的买卖纠纷,让河南省鹤壁市淇县的史小玉(化名)打了4年的官司,从一审一直到再审。再审判决生效后,她依然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要求提审。
“你这算什么官司?不就是千把块钱!省高院领导会放在眼里?”不少人这样劝她。但生性倔强的她咽不下这口气,非要把官司打到底。5月5日,在河南省高院“开门接访”现场,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诉说了自己的“委屈”。
让她想不到的是,7月24日下午,张立勇驱车数百公里来到她家。
“依法申诉是你的权利,我们会非常认真对待你这个申诉。虽然标的额不大,但进入司法程序后,所耗费的司法资源都是一样的。我要告诉你的是,省高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提审你这个案件。”张立勇握着她的手说。
“真的吗?”史小玉和家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张立勇点点头说:“是的,打了这么多年的官司,你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你要信任法官,相信法院,更要相信法律。我感到,你与被申请人曾经是合作伙伴关系,建议你在法官的主持下,与对方沟通一下,能调则调。咱们中国人,不就讲个"和为贵"嘛……”
一听这话,史小玉眼圈儿红了。“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暖心的话。如果不是为了一口气,我打啥官司呀?这几年,打官司上访花的钱也有几千块了。”
聊着聊着,史小玉心里敞亮了,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临别时,她激动地对张立勇说:“法院"开门接访"让我们有了说话的机会,话说出来,心里的气就消了一大半儿。”
史小玉并不知道,她是张立勇在河南省高院“开门接访”后,主动“带案回访”的67位上访人中的一位。
其实,在河南省三级法院,并不是张立勇一个人在“带案回访”。河南省高院、中院、基层法院的所有班子成员都有“带案回访”的任务,要与像史小玉一样的上访人零距离接触。
“开门接访”后的反思 尽管思想上做好了充分准备,张立勇还是没想到,5月5日的首次“开门接访”会有那么多群众来。头天晚上就有200多名群众排队,到5日清晨4时,人数已经增加到300人。
“"开门接访"会不会引发新一轮"上访洪峰"?”有人表示了疑虑。
“我是堂堂的人民法院院长,也要堂堂正正见上访群众。”5月5日9时,张立勇准时出现在接访现场,此时,点名道姓要求他接见的人已有百余名。
当天,到河南省高院来访的群众达数千人,张立勇亲自接待的有一百多位,其中大部分案情并不复杂,但当事人情绪却异常激动。
“"开门接访"是被动的,与其这样,不如主动"带案回访",了解最真实的情况,让上访的当事人说说心里话,既是对案件承办人落实情况的监督,也是对上访群众的一个安慰。”当晚,张立勇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他的意见得到了省高院党组成员的一致认可。
第二天,河南省高院决定组成10个“带案回访”小组分赴各省辖市。与此同时,全省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都展开了“带案回访”。
各“带案回访”小组出发前,张立勇嘱咐他们,要用好“两个心”。
“听取诉求要专心。”张立勇说,对每一个上访人反映的问题都要认真听取,不管他讲得对与不对,有理无理,都要不厌其烦,尽量不要打断其陈述。对他们呈送的材料,要全神贯注地认真阅看,仔细审查,不清楚的地方还可以询问来访人,或者当着他的面向办案单位电话查询,不能一目十行,漫不经心,随意撂置一边。对他们的陈述和询问过程,要认真做好记录,以掌握“冤情”、搞清“隐情”,调动“真情”,让当事人感到你在依法办事,从而拉近距离,消除隔阂。
“释疑解惑要耐心。”张立勇说,对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切不可心急浮躁,一定要耐心听诉,切忌敷衍应付,态度生硬。一般来说,仅凭其一面之词,很难对案件的对错做出正确判断。因此,对案件的表态一定要十分慎重,许多案件就是因为在多头上访中,接访者答复口径不一,造成上访人的误解而导致处理难度加大的。一般来说,对文化素养比较高的人,要侧重于摆事实、讲道理,辩法析理,释疑解惑。对文化程度较低的,要偏重于分析案情,陈明利害;对举止反常,言辞过激或者提出不合理诉求的,一般不要直言其过,要通过耐心疏导,让其自己感到自己的理由不充分,诉求不合理。
其实,这些都是张立勇在接访中的真实感受。
王婷(化名)年幼的女儿因烫伤去医院治疗,结果成了植物人。法院立案后,一直拖了两年多没有开庭。为了讨个“说法”,她走上了上访之路。
她没想到,张立勇会主动上门,更没想到张立勇会为孩子流泪。
“5月19日,我怀里抱着8岁的植物人女儿。张院长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孩子的头,眼里满含热泪。他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案件要尽快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处理,老百姓是拖不起的……”7月26日,回想起当时的情形,王婷落泪了。
见到张立勇后,王婷没有再去上访。如今,她女儿的案子正在审理之中。
解决上访难题的理念转变 “一个县法院院长会一个人骑辆自行车来到俺家了解情况,我真是想不到。”中牟县上访人老刘所说的,就是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宏建。
老刘在县城的郊区居住,2005年,他被一辆拖拉机撞伤后,就赔偿问题诉至法院,法院对其按农业人口的赔偿标准作出判决。老刘认为,法院应该按城镇人口的赔偿标准判。由于不懂法,他没有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判决生效不久,他就开始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在“开门接访”中,老刘向接访的刘宏建递交了申诉材料,刘宏建表示在3个月的法定期限内进行处理。
刘宏建不仅要求承办人依法进行处理,还调来案卷进行研究。对案情有了底,他决定与老刘面谈,消除他心中的疑虑。经过一番长谈,老刘理解了法院的判决。这件事让刘宏建明白了“带案回访”的意义,解决上访难题的理念也有了转变。
他对记者说:“民生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空泛的名词。它是如此的具体、繁杂甚至琐碎,但却是整个社会感受和情绪的真实来源。一个"骨头案"、"钉子案"的形成,可能在于制度的空白、渠道的不畅,可能上访过而没有回应,可能遭遇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而丧失了信心。有时候群众的不冷静、偏激是很正常的,我们一定要充分理解。只要我们坚持"带案回访",来访群众就不会越级上访。这种"最笨"的方法,能一点一点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记者发现,不管是普通法官还是高级法官,对“带案回访”都有类似的感受。
张立勇说:“"带案回访"让法官们有了和群众近距离接触和心贴心交流的机会,会对承办的案件获得比较客观、全面的认识。而群众的痛苦和冤屈,势必会让法官的心灵受到猛烈的撞击。”
不少法官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带案回访”发现,涉法涉诉问题的存在,实际上是欠老百姓“感情账”、“法制账”的一个反映。“感情账”要用真诚和爱心还,“法制账”要用公平和正义还。
据了解,在“带案回访”中,河南三级法院根据实际,创造性地采取了“主动约访”、“上门回访”和“专家会诊”、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让当事人把心里的想法讲出来,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据统计,从5月至今,河南三级法院共接受来访案件12431件,为了在3个月内给上访人一个明确答复,全省法院的法官们放弃了休息日。
张立勇说:“我们要以愚公的精神一件一件地办,力争让每一名上访群众满意。"带案回访"要形成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形成制度后利于保障申诉权 “正是由于申诉渠道不畅,才导致群众对上访解决问题抱有无限期望。”河南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杨红朝认为,“带案回访”的实践消除了这种障碍,这种倾听民意的做法值得提倡。
“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诉是有法律依据的,法院在3个月内给上访人一个明确答复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秦三宽说,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再审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出,但在实际操作中,所有再审案件都是先须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后,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今年4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专门就申诉问题作出调整,申诉找原审法院的上级。这个规定使原审法院不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它的另一大亮点就是对审查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法院应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及时裁定再审或裁定驳回申请”。
秦三宽认为,如果“带案回访”形成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将有利于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