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11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经过反复阅卷、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将一起上访4年之久的“家务事”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结案。申诉人袁杏梅拉着法官的手说:“我差点哭瞎了眼睛,今天你们治好了我的这块心病!”
2004年,当事人袁杏梅与原来的儿媳申某因一套楼房的所有权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她先后向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起诉、上诉,4年时间前后有42名法官审理此案,但法官们始终理不清这件“家务事”诉讼案。为此,袁杏梅多次到自治区、市、旗有关部门上访申诉。
今年3月,袁杏梅再次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鉴于此案是一起多年上访的民事诉讼案件,呼伦贝尔市中院院长乔欣非常重视案件的审理,亲自安排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庭审前,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了4年来形成的卷宗,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袁杏梅提供的证据虽不够充分,但能证明申某主张的楼房中有其投入的部分购房款。合议庭根据阅卷情况,制定了详尽的审理方案。
5月5日上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法庭调查中,合议庭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和袁杏梅想说明又表述不清及双方回避不谈的问题,逐一进行询问,对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解答,对提供的证据证明力、举证不足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说明。在此基础上,合议庭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争议的楼房归袁杏梅,袁杏梅给申某返还房款3.5万元。
折腾了4年的官司达成了调解协议,袁杏梅激动地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这件家务事官司经历了4年,现在终于审理明白了,谢谢法官们!”调解结案后,袁杏梅还给法官送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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